倒不是真的爱他的美貌,只是固执的相信他有不同于人的天真和善良,不然,怎会爱我这面如湖水的平凡女孩子?
和士兵丁伟相遇的时候,我18岁,他19岁
他是北方人,到南方来当兵。我是地地道道的南方人,到北方去念书。
早春的空气还是兀自冰凉。山上微微的开了一些零星的野花,单薄而倔强。丁伟拉着我的手,和我一起爬上山顶。他把一路看到的花儿摘下来,交到我的手中。我们的手拉着手,看着山下罩着雾气的湖水,什么话也不说,只是你看着我我看着你傻笑。丁伟说我唱个歌给你听。他就唱,居然是首情歌。他五音不全,还带着北方口音,让我觉得又吃惊又好笑又羞涩,也就抿着嘴忍了笑听着。现在回想起来,丁伟那个年龄,是做诗的时候。而他的感觉来得简单和蒙昧,就好像剽窃了一首平淡无奇的流行歌。我说,这首歌我没听过,你唱个别的给我听。他却愕然,说,我只会这个。
很久后的一个晚上,我忽然在北京的出租车上汽又听到这首歌,正是丁伟唱的那一首。我才知道那歌原来是黄安写的:于你相逢,就像在梦中,明明知道不可以……这样的歌琅琅上口、平淡无奇,我却固执认为,是丁伟为我而作。
丁伟是太行山人,初中尚未毕业,虚报年龄走了后门才当的兵。在部队了年龄小,只好先当养猪、种菜、用大锅做饭的煮饭兵。后来被首长看上了才当了小车兵。而他也被送到了党校学习文化,说是培养干部。若不是复原,不至于沦为出租车司机。丁伟心思简单,也就懵懂地去做前程大好的美梦。而我那时已经是已经拿到了两个学位,可能读研,也可能出国。丁伟谓叹,你要那么多学位干什么。我说,是啊,还不如分一个给你。
我想当律师,丁伟说。
我说好,但我知道他当不了律师。
记得初遇当晚,还傻傻的再给部队打个电话,生怕他跑了。在屋里写日记,说北上途中,偶遇一男孩,相貌清俊,眼睛狭长,仿佛有光和水波样,笑起来,眼角溢出都是年轻和风情。
虽则好看得让人吃惊,也让人惴惴然,怕是太过好看,反倒不像有福之人。
但更没想到,这是一个端枪的。而且,那是他第一次探亲回来。
现在想起来,我暗中担心丁伟,自己又何尝有福。我初遇丁伟,脸如圆盘,圆润丰满,倒像是个小熊。呵呵
刚开始时,总是赖在女生宿舍传达室里等丁伟长途。800多号人用同一个分机,响一个接一个,却都不找我,一等就是两小时。好不容易打进来。
他说,他家里在乡下攒钱盖房子,是给他将来娶媳妇用的。
我就想和他并头作了恩爱的夫妻,说,不知道你们家里会不会喜欢我。
他就说,只要我喜欢的,他们就喜欢。
我说,我为你专门写了一首歌,把你的名字写在里面了,叫《芦苇船》。
他说,好听吗?
我说,好听,我的朋友都说好听得很。
两个人说说笑笑的聊了40分钟,我终于忍不住吞吞吐吐的问:你说,我嗯,算不算,你的呃——女朋友?
他在远远一头,爽快地说:当然是了。
我便高兴起来了,一心一意地想着,要做他的女朋友!
在城市的公共汽车上看到窗外刺眼的阳光,飞扬的尘土和喧嚣的人群,我总是由衷地想念我的男友丁伟。他1.78米,高且瘦,空军基地最英俊的小车司机。毋容置疑他是我的男友,我们理应相爱。
那一年,我总是趁着假期或者逃课,坐一整夜的火车去找丁伟。我记得特快车的票价是150元,对我而言,是异常昂贵。我总是想法要打一些零工,才可能买到一张南下的车票。
我在他的部队,他若是开车去了,我就在一个备用营房里恶补言情小说,一天四本,看得一颗心怦怦的乱跳。隔不久就要用免费的“公用电话”给他打传呼:你阿姨让你速回!看见他回来,就高兴得一直笑。而他总是要和所有的人敷衍过了,才肯过来和我说话。
我穿着一件又宽又大的衬衫,还打着补丁,胡乱趿一双大拖鞋。
他皱着眉:像丐帮帮主。
我大喜,说,像黄蓉不好吗?美人耶!
他说,我说的是洪七公。
他喜欢我穿一件很流行的衣服。他喜欢坐在湖边,把脸埋在我身上,有一搭没一搭地和我说话,或者是索性什么也不说。
他给我买花,我嗔道,给洪七公买花作甚,他不吭声,我知道,他要我要。那时候生病也是甜蜜的。他带我到医务室打针吃药。他苦口婆心,想哄小孩:你不打针怎么会好呢?
晚上他送我回营房。那间屋子本来是仓库,灯早就坏了。他帮我喷清新剂,把窗户关了。我把花插在一个喝水的搪瓷杯里。他看着我上了床,盖好毯子,又忍不住来抱我。我起身迎他。两个人在黑夜中摩挲拥抱,难分难舍。
良久,我说,你该走了。
他方才放了我,,转身出去,轻轻带上门。
当听到楼下汽车的引擎声,我从床上跳起来,光着脚跑到走廊上,使劲探出大半个身子,朝我年轻的心上人,挥手——再怎么恋恋不舍,他终是不能在夜里留在我身边。
那时候,正值青春年少,情意有了,欲也有了,偏偏守了规矩和世俗的禁忌,都怕轻浮了对方,不敢试那纵情恣意的一回。事过境迁,回想起来,只觉得生生难为了那一场萌动的春情。
而没有消融过欲望的爱情,可如何长久?若是有了变故,老天并不要来问我。
又一次午夜到了丁伟的城市,他没来接我。我呼他半日,他才姗姗来迟。
当我看到他,就已经定下决心不责怪他。
忍不住去抱他。豁然间是非明了,他不爱我。
驽钝如我,一定要来讨一个结果。
为什么不和我在一起?
他期期艾艾地说没他们见到我和你在一起,都笑话我。
不由得气馁和心痛:别人怎么看,对他竟如此重要。
他们说,你怎么会看得上当兵的,无非是骗人。
我拉起他的手,柔声道:丁伟,我怎么会骗你?他们无非是瞎说罢了,我们不去理会他们,好不好?
我把给他买的感冒药和巧克力,往他手里塞。又兀自欢喜地说了去:等我大学毕业,你也复原了,我不留北京、不考研了,来和你一起过。我到单位去当技术员,你还开车,两人一块过日子,将来结婚好不好?
他不说话。
我用手指勾勾,示意他附耳过来。
他低头,我冷不防亲了一下他的唇。
他要抓住我,我就大笑着跑开了。
那一次,城市下雨。丁伟已经有了女友。是和他一个单位的女兵。上次到哪去看他。就看到那个女孩一边吊在自个儿的男友身上,一边用眼睛斜看着丁伟,两个人你来我往的说着俏皮话忒地轻薄。
而我已决定不去怪他。
这个男孩笑起来,是一派天真而温柔。当时两个人蜜意浓情,我不由得调侃,你们太行山的男子,都似你这般好看么?
他掩不住骄矜,说,不如我好看。
我怪他吹牛,却也甘心去相信。倒不是真的爱他的美貌,只是固执的相信他有不同于人的天真和善良,不然,怎会爱我这面如湖水的平凡女孩子?
爱又如何?终于要散,要忘记。
只不过是一段叛逆而又无伤大雅的另类爱情摆了。
我写丁伟,并非无端。旧式的观念里,对待感情总是慎之又慎。后来也都道彪阳间。
分了分,离的离。说好了一生相守。可最终还是由于各种原因而破碎,磕磕碰碰,舍我而去爱与不爱,都不肯来过问于我。一片经营的苦心也是白费。想起那时最着丁伟苦苦的问:当年究竟喜欢我不。大街上华灯彩绘,人来人往,丁伟募然止步,反问我说,喜欢不喜欢,又能怎样?我顿然而悟:白白上了这么多年学,反不如没有念几本书的士兵丁伟来的智慧而明了。
于是我舍了前者他衣襟的手,说,我走了,我这次去了,断然不会再回来找你
因为
新的生活,刚刚开始。
PS:本文是根据丁伟简单心路历程在2005年3月25撰写的小说,不是故事,故事的来龙去脉都在长篇小说中,So那就期待着三部曲 丁伟 Mr.big 张小兵
这怎么感觉不是你的风格😏
另外,文章有好多处不通顺和丢字少字的地方,你没有认真检查😎
这是纯情少女风style,当年开博第一篇啊…….后来就是wonderful word 了,错别字我会改,哈哈,哈
当年出版的时候甘薇就是要喜欢这种性格的人来疯………可怜了我的金灵姐
出版?甘薇?展开说说